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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四六章 一位中年落魄的作家(上)(第1页)

我叫任大国,我是一位落魄的中年作家。在小也六岁,庆宁三岁的时候,我离婚了。我记得,签离婚协议的那天,下着小雨,我和她在商场内买完东西,就在一楼的咖啡厅避雨。那天,我状态很不好,一直没怎么说话,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又被退稿了,我到底写的哪里有问题?而且,身体也不舒服,腹部总是隐隐作痛,之前去了医院检查,但结果还没出来……我表现的很沉默,但这一点也不奇怪。对于一位中年男人来讲,工作和收入,就是撑起腰板的脊梁,人混得不好,总会表现的很沉默。不过,令我很奇怪的是,那天她竟然也很沉默,这挺反常的,因为在婚姻的最后几年中,她给我的记忆都是很忙碌,似乎无时无刻不在发着信息,打着电话。一杯热饮喝完,室外的小雨还没停。她突然跟我说:“单位有一个不错的机会,我要去国外。我们……离婚吧。”我懵了,心里有一种既意外,也不意外的感觉。结婚前,我们同处一个起点,算得上是门当户对。结婚后,我选择了自由职业,在家写作,而她却选择在外企一点一点打拼。一个节奏总是很快,一个总是很慢。再抬头时,她变成了外企的区域负责人;而我一事无成,没名也没钱。报团取暖,变成了一枝独秀,婚姻关系失去平衡,离婚也正常……她明显是有准备的,说完话,就从包里拿出了离婚协议。我不想表现的很惊慌,很卑微,因为我知道,她是一个遇事情,会先在自己脑子里想无数遍的人,心里一旦有了决定,很难更改,即使那天我跪下求她,也挽留不住什么。我自认为很冷静的问她:“那两个孩子怎么办?”话音落,她有那么几秒的些许停顿,似乎在思考。我立即说:“你平时太忙了,去国外还要拼,也没时间管他们。两个孩子还是跟我吧。”她又停顿了几秒:“那我出抚养费,净身出户。”我倔强的说:“不用抚养费,他们姓任,我能养。”她听到我这么说,脸上流露出了很不满的表情:“任大国,为什么你可以做到,天天被出版社拒绝,却又活的这么倔强呢?!”我很窘迫的看着她,轻声问道:“那我给出版社跪下,他们就能收我的稿嘛?在这一刻……我服软,还有用嘛?”她扭头看向窗外,没有回我。……婚姻,真的是一个非常奇怪的事务。一张纸,可以让两个原本陌生人,同处一个屋檐下,极尽亲密;而另一张纸,又可以将这种亲密顷刻间斩断,从此相逢是路人。拿到离婚证的那天,她晚上就要走。原本我们约定好,中午一块去幼儿园,接小也和庆宁出来吃个饭。但临到幼儿园门口了,她却不敢下车了,只躲在车内看着两个孩子哭。结婚这么多年,我从来没见她那样哭过,甚至她父亲去世的时候,她都没掉眼泪,也只请了一天的假。我真的能理解她的心情,此刻想走是真的,对孩子的爱也真的。人这一辈子,有人活父母;有人活孩子;也有人活钱活权,活自己。这种种选择,本身谈不上那个更高尚,那个更卑劣,也没有对错一说。自己的人生自己选择,就譬如我……一直扑街,还TM一直想写。离婚了。我本以为是一个中年男人的重生……但没想到,福无双至,祸不单行。她走的那天,我接到了两张纸。一张离婚证。一张医院的诊断书。肝癌中期。我再三确定,但这真TM的不是重生,是要我托生。那天傍晚,我如行尸走肉一般,从幼儿园接俩孩子回家。路上,他们问我:“妈妈是又出差了嘛?”我大脑嗡嗡作响,双腿都使不上力气,但还是幼稚的骗着两个幼稚的孩子:“对,她出差了,去挣大钱了,不出意外,你们以后富二代。”两个孩子并没有多高兴,尤其是还不到四岁的庆宁,她一直低着个小脑袋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我的这两个孩子,小也确实是更傻一点,也好骗一点;而庆宁看着憨乎乎的,很开朗,可实际上她的性格很敏感。那天傍晚。我坐在破旧的椅子上,一边笑着应付着聊闲篇的邻居;一边用手紧紧的捂着裤兜里的离婚证和诊断书。癌症!为什么是我,为什么?我看着两个孩子在小区院中,与一群小朋友玩耍,神情恍惚,万念俱灰。他们还这么小啊!我要是死了,他们可怎么办啊?这俩孩子的命,真的是太苦了。生在一个不算富裕的家庭,母亲事业有了起色后,就买了一张单程票,哭着走了;而父亲一事无成,既没背景,也没什么经济能力……现在连命也要没了。我TM活的太狼狈了,就像那天下雨时,那群在室外无处可躲的流浪狗,故作欢快的奔跑,任凭大雨倾盆。晚上俩孩子睡觉了,我就一个人站在阳台,喝着啤酒,吃着花生米,看着万家灯火明亮。我忽然觉得,自己不应该被癌症击垮,直接颓了,然后躺在病床上哼哼唧唧的等死。为什么?因为,我觉得自己从来都不是一个好父亲,好丈夫。对于这个家庭,我虽然不曾索取什么,但同样也没有贡献什么。还好,还好……老天爷还给我留了一点时间,我可以竭尽所能的为孩子做点什么,多赚钱,多疼他们,让他们感觉到幸福,这便足矣。等我死后,前妻应该也会回来,把他们接走吧?一定会的。……往后的一段时间内,我没有去医院化疗,也没吃药,但生活作息变得更加自律了。早晚接孩子,开始学做饭,他们喜欢吃什么,我就做什么。在工作上,我也不再执拗,只要甲方给钱,我什么定制题材都敢接。擦边的,皇的,暴力的,恐怖的……只要价格到位,那底线你来定。我知道,自己不管怎么努力,都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,给儿子攒出来婚房,给女儿准备好陪嫁的礼金。但我就是不想停下来,我能攒一分,就给一分……我就是想给他们全部、所有。我记得很清楚,有一天,外面下着暴雨,小也发烧了,烧的浑身疼。在生病的状态中,孩子很脆弱,他想妈妈了,很委屈的哭着问我:“妈妈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来……!”离婚时,我忍住了。确诊癌症时,我也忍住了。但那天小也生病,我真的忍不住了,崩溃了,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。我再拼命的给,在努力,也给不了他们母爱啊。我真的很自责,觉得自己太自私,太任性了。如果不是我坚持要搞自由创作,如果不是我非得要干这一行。那当初我和她一块进外企,步伐一致的努力工作,或许现在的家庭情况要好很多,婚姻关系也会保持平衡,我们可能也不会离婚……两个孩子,也能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,有妈妈的疼爱。那时候我就在想,如果老天爷再给我一次机会,或许……我会放下笔,不在写作吧。小也发烧三天,打了三针,病好了。但从那天开始,他见到我哭过之后,就再也没有问过妈妈的消息。庆宁,也是一样。妈妈两个字,从那天开始,似乎就是这个破碎家庭,很默契的规避话题。……时间一晃,过了三个月左右。我在一个扑街作者的QQ群中,收到了一条私聊消息。对方是一位中年男人,自称姓徐,是一名职业的网文编辑,他想找我约稿,价格给的也很不错。钱对我来说,真的太重要了,只简单聊了一下,我就应下了这事儿。第二天,我们约在小区外的一家面馆中见面,谈话间,我总觉得这个徐编辑有点面熟,之前好像见过他几次。细想想,好像是在小也的幼儿园门口见过他,或者是……在小区内的儿童广场?我真的记不太清了,就试探着问:“你是不是也在附近住啊?”他愣了一下,笑着说:“对,离的不远。”起初,我以为这个老骗子,是住在附近小区的邻居,但后来我慢慢发现,他根本就不属于“这个世界”。他确实在幼儿园门口,以及儿童广场出现过,只不过……那是为了观察我儿子。从后来的种种事件中,我慢慢推测出了真相。徐编辑属于另外一个世界,那个世界叫清凉府。清凉府中有一座大坟,坟中安葬着亡国公主,但不知为何,突然有一天,一位天外来客入坟,令其产生了巨变。坟不在开,只等机缘到时,迎一位天赦入命之人。徐编辑感知到了这一切,便使用自己的独特神异,离开了清凉府。他心中充满好奇,想提前寻到那位天赦入命之人,暗中偷窥一下。没错,他要找的那位天赦入命之人, 就是我儿子——任也。但他在暗中偷窥我儿子的时候,却无意中发现了我的职业,一位不入流的扑街作家。恰巧,由他掌控的清凉府内,虽然有历史背景,以及一些故事的骨架,但却没有细节设定,没有完整的任务脉络。这个老骗子很懒,也不爱动脑,而恰巧……我很便宜。所以,他灵机一动,便想让我帮他填充故事,填充设定。不过,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这些隐情,只以为突然来了个稳定的大活,能让我多攒一些钱。从那一天开始,我们长达十几年的合作便开始了。他会给我故事大纲,故事背景,以及一些不能被更改的故事脉络和人物,而我只负责填充细节,缝缝补补,令其变得完整。我给他写过很多东西,什么荒野中的孤坟;枯井中的哭声;南疆战场的未亡人等等……这些故事和任务设定,虽然都是很简短的,也不完整,但是对于我个人而言,心里却非常喜爱,因为我发现,这些故事的背景,都是来自于一个叫清凉府的地方,而且每个故事之间,都会有微妙的联系,而且逻辑严谨,前后呼应。有一段时间,我甚至很佩服徐编辑,感觉他真的是行业内,百年不出一位的天才。这是何其强大的大脑,才能想出这么多草蛇灰线的故事?但后来,我发现我错了,因为这些故事根本就不是他想的,而是真的在那个世界中发生过。并且,在故事塑造上,他也蠢的流口水,说话非常业余……不过,我写的很认真,也很专注,每每填充完一个故事后,竟会有一种浑身舒泰的感觉。起初,我以为,这只是找到令自己兴奋的题材后,产生的心理作用。但后来发生的事儿,却越来越离奇荒诞……写了一段时间后,我之前每况愈下的身体,竟然逐渐变得有活力,精神力旺盛,甚至连腹部也不疼。而且,每天晚上我都开始做一些奇怪的梦,在梦中,我反复出现在不同的世界中,清晰而又真实。我以为自己得了精神方面的疾病,就又去了医院做检查。但医生告诉我,你精神可能确实有点问题,或许得了臆想症……但你没有癌症啊,是不是误诊了?!我懵逼了!又跑了三家医院检查,但结果都是一样的!我没有癌症,或者说,我的癌症莫名其妙的痊愈了?!幸福来的太突然了,我当晚回家炒了四个菜,喝了一顿大酒,顺便打了一顿跟同学打架的小也。那天晚上,我没有做梦,而是在酒醉后,躺在床上发呆。恍惚间,我看到一点星光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,它慢慢铺开,变成了一道扭曲且不规则的门。人生各有精彩,也许前半段,也许在后半段。人过中年,落魄半生的我,在衰到极致后,在被拒绝了无数次后,也终于迎来了自己的人生机遇。从哪天开始,我就有了一个新的身份——星门玩家。我的传承职业——是学者系,隶属于自由阵营。我最初的阶段称谓叫——特邀作家。往后的岁月里,我不光在给老徐写稿,还有很多高位格的门眼都曾找到过我,帮他们填写故事,设定等等。这群人家伙都很懒,也不知在各自的星门中存在了多久,反正早都对这种“创作工作”感到了厌烦,而这恰巧成全了我。我是学者系的特邀作家,除了游历星门,通关任务得到的奖励外。我只要从事星门的创作工作,并得到门眼的认可,那结算时,也会得到巨额经验,以及各种奖励。这令我提升很快,也一不小心,就被各种玩家组织盯上了。在三年前的那场争夺之战中,我在无意中影响了胜败的结果。最先找到我的,是朱雀城中,那个坐在望月阁阁顶的人,他想让我加入守岁人组织,但被我拒绝了……那个老家伙退而求其次,想让我跟他“展开合作”,暗中透漏一些高位格星门的信息给他。不,这绝对是不可能的,我TM可是有职业操守的作家啊。后来,他实在给的太多了,合作只能被迫开始了……他也是个很孤独的人,我们时常通信,慢慢就成为了朋友。诈骗商会的那个“奸商会长”也找过我,拉我加入,甚至还许诺给我一个副会长干干,理由是,学者系本就属于自由阵营,他有能力也有财力,让我走的更远,更自由。官方组织的大腿,我都没抱,我抱你一个奸商的?疯掉了?我拒绝了他,但那个奸商是个话痨,有事儿没事儿的就骚扰我。我们也保持着联系。后来庆宁也……呵呵,那个小家伙还以为我不知道,哼,殊不知,你过二阶段任务的关键道具,都是你老子给那个奸商会长的,在由他转交给你的。看在庆宁的面子上,我成为了诈骗商会的荣誉副会长。小也在第二幕出门时,我知道庆宁有些坐不住了,她想帮一帮自己的哥哥。可有爸爸在,又何须你去以身犯险?我联系了那奸商老头,在一阵讨价还价中,他决定卖货给守岁人,顺便也帮我把庆宁按在了椅子上。哦,对了。黑笼堡的“房东”,灵修会的“造梦人”,路边狗的“不详者”,也都曾派人找过我。本来这也没什么,但我拒绝了之后,这帮疯批竟然用孩子来威胁我。没办法,我用了三张纸,把这些登门的人,全都写死了。……在独自成长中,我逐渐拥有了三个很特殊的能力。那坐在阁楼上的傲娇老头说,这三个能力……只比他差一点。那诈骗商会的奸商也说,这三个能力,稍微有点牛逼,但对我而言,却有点既生瑜何生亮的宿命感。他说我是瑜,他是亮。我说,你那一根毛都没有脑袋确实挺亮的,像灯泡。他不服,便把自身阶段压制到跟我同级,然后,我俩找了个宽阔的地方打了一架。打完后,他说:“我决定了,你我共同明亮!”他不是一个好人,却是一个有趣的人,可以当朋友的人。我成为玩家的那一天,便得到了一件成长性的传承道具——一本由羊皮纸包裹的本子,它叫《答案之书》。目前有关于它的能力,我可能连百万分之一都没有参透。不过,我的三个能力,都与这本书有关。我的第一个能力——叫“叙事”。我从答案之书上,扯下一张纸,写一个“叙事”,它就会在现实世界中发生。听着很神奇,很玄妙,但这个神异能力,却有着颇多的限制。比如,“叙事”必须符合逻辑,符合自然规律,符合当前场景和人物等等。你写一艘宇宙飞船,砸在了地球上,它就不可能发生;你写两广地区,突然下起了大雪,那自然界也不会相应,反而会排斥……这是一个考验观察力的神异能力,你需要用双眼,随时捕捉当前的场景和人。所以,有的时候,我的表情会看着很木讷,但其实我是习惯性的在观察。那天我离开朱雀城,和守岁人吃面时,有一个小子一直跟着我。所以,他的脚才会陷在“腐朽风化”的下水道中,爱看手机的司机,也没能握住方向盘……这一切,都符合当前的场景和人物。那天,我可以杀了那小子,这真的很简单,甚至他在靠近我时,就会一命呜呼。但我没有那么做,那个小子身上有着一股很衰的气息,但却并不邪恶。我只想逼他展现出神异,在暴漏自己后,被迫离开。我的第二个能力叫——“角色”。我可以在一个完整的作品中,塑造出一个角色人物,并把他写活,真正的出现在现实世界。家中,我书架上摆放着的夕阳武士,女道士,佛陀等等,都曾是我呕心沥血,一笔一笔写活的角色。他们会以手办形式存在,并可以在我的召唤下“活过来”。当然,这也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。写活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角色,这很难,极难!必须要故事完整,也要与故事中的人物产生强烈的共鸣感,更要塑造他的一生,那个感觉非常玄妙,无法用言语表达,尝试一百次,一千次,可能都不会成功。我管这个过程,叫做“赋灵”,赋予角色灵魂。写一个死了的人,死而复生,这是逆天道而行。我能做到,但却要付出极重的代价。复生之人,绝不可能长存于世,他只能短暂的存在。而我,却要以星源力,以生命力为代价去供养他……这个神异能力,我用过两次。第一次,是初次掌握这个神异能力的时候,我用在了父母身上……那段时间我很迷茫,因为我要过决定生死的阶段任务,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为孩子安排未来,我很迷茫……我很想念自己的父母。第二次,我用在了另外一个世界的人的身上。这一次,我心中有了决定,为的是我的儿子。所以,小也在经历第二幕星门任务时,我就去了朱雀城,见了那个穿着红袍的老头子。他问我,还有多久。我说不久了。他我问,想干什么。我说,我要在天道规则之下,藏一剑。在朱雀城的那一夜,我进了大乾王朝的星门,去了青莲乡,找到了天下第一剑“李慕”的衣冠冢。他最初是死在了上虞县外的战场的,身躯破裂,被万马踏碎,只剩下一点点白骨,一件残袍,一把断剑。写活他的过程很难,我耗费了磅礴的生命力,星源力,才令他复生,能去安平公主墓赴约!他应允我,这人生最后一剑,请人皇归位!离开前,我从青莲乡带走了一些桃糕,庆宁说……蛮好吃的。……………………此章六千余字,从凌晨四点开始写,晚上没更了。明天估计也是万字大章,收束伏笔的阶段,大家耐心等候哈。第一卷快结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