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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婚燃烧媳妇太彪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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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1章 争锋(第1页)

温秋宁端着炒西葫芦进来了,温琴也端着一锅鸡汤紧随其后。温秋宁系着一条粉色的格子围裙,可能是忙了一下午的原因,她耳旁的头发散落了几缕。于向阳觉得这样的温秋宁让人挺舒服的,少了往日的那种清冷,多了几分烟火气。“大家过来吃饭了。”温秋宁招呼大家坐到桌前。今天的菜是最丰盛的,有鸡汤、卤猪脚、辣椒炒肉、炒韭黄、炒西葫芦,还有一道辣白菜。温秋宁给温琴介绍了一遍这些人。听到安安和可可都是程景默和于向念的孩子时,温琴不免多看了于向阳几眼。这舅舅当得还不错。温琴说:“宁宁经常在信里跟我说,她在大学的那些事,老师、同学们都对她很好,我很感谢你们这么照顾宁宁。”于向阳听着,有些不屑的瞥了眼温秋宁,刚好她也看过来,两人视线相撞,又很快分开。于向阳心说,我对她不好吗?怎么只提老师和同学们,没提他?“没有没有,温秋宁也经常帮助我们。”于向念客气的说。温琴又说:“宁宁这孩子,话少性子又倔,幸好一路上都遇到一些好人,不仅考上大学还交了这么多朋友!”大家一听这话就知道,温琴一点都不知道温秋宁在村里和学校里遇到的那些事。也是,一个人成熟的标志,就是对父母报喜不报忧。父母本就帮不上什么忙,说出来只会让他们焦急难过,徒增烦恼。大家都很有默契的不提那些不高兴的事。于向阳吃着面前的这盘韭黄,心里默默念叨:宁宁?宁宁?这个称呼听上去还不错。温琴注意到于向阳只吃面前那盘菜,以为他是不好意思夹菜,她连汤带肉的舀了一勺鸡汤。“于同学,我给你舀点汤。”.于向阳也不客气,端着碗递过去,“谢谢阿姨。”“你喜欢吃韭黄,下次来吃饭的时候,我多买点。”温琴说。程景默睨了身旁的于向阳一眼。这小子经常跟他说,韭黄没韭菜好吃,今天怎么吃这么多?程景默也夹了一筷子韭黄尝尝,也就那个味。大家边吃边聊着,气氛也算热络。初次接触,于向念感觉温琴挺健谈的,跟温秋宁的性格不同。从闲聊中得知,温琴今年才四十岁,这让大家心里暗自震惊。一方面温琴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大很多,于向念都以为她五十岁左右了。另一方面,温秋宁今年二十一岁,也就是说温琴十九岁就生了温秋宁。虽然说,十七八岁生孩子,在农村也很多见,可问题是温秋宁的父亲呢?于向念和温秋宁算是走的最近的人,可从没听过她提起关于她父亲的半个字。不知道是死了还是离了,但至少可以肯定温秋宁心里对她父亲这个人有阴影,排斥、厌恶!刚才吃饭的时候,温琴把两只鸡腿分别舀给了两个孩子。安安吃了一半,不知道是吃不下了,还是想起于向阳了,他小手油乎乎的举着鸡腿走到于向阳面前,“舅舅,吃。”于向阳对他皱皱鼻子,咬着牙齿说:“舅舅不吃!”“哦。”安安又来到程景默面前,“爸爸,吃。”程景默用碗接住半只鸡腿,“谢谢,把饭吃完,不准剩饭。”“嗯。”安安又走到他的小凳子旁继续吃饭。林也对着于向阳嘲讽的说:“于向阳,你别不知好歹,这么好的东西,安安都是先孝敬你,才轮到我哥!”于向阳往她碗里夹了一块猪脚,想堵住她的嘴,“吃点猪脚补补,骑单车就更有力气了!”虽然知道安安是给他好吃的,可当着温秋宁她们的面,他哪能吃半只吃剩的鸡腿!林也说:“你怎么就改正不过来呢,这叫猪手!”“猪有什么手?”于向阳据理力争,“猪脚!”“猪的前面两只脚叫猪手,后面两只脚叫猪脚!”林也不认输的说。“你都说了前面的两只脚,所以就不叫猪手!”于向阳继续辩论。林也梗着脖子,非要辩论出个结果,“因为它是前面两只,所以是猪手!”于向阳:“前面两只就是手?那怎么没有狗手?猫手?”温秋宁听着他们辩论,很想笑,强忍着。程景默、于向念和小杰见怪不怪,反正两人时不时的就要关于某个问题,辩论一场。“猪是特殊的!”林也说。“多特殊?”于向阳说,“它会写字?”温秋宁再也忍不住了,噗嗤一声。幸好她及时转过了头,饭喷了一地。于向阳是真幼稚!这有什么可争论的,管它猪手猪脚,反正吃就完了。林也说:“不然让在座的评评,到底是猪手还是猪脚!”于向念看都不看看他们一眼,没什么语气的说:“我们不评,你们去问猪,它才有发言权。”这下,两人都安静了,互相不屑的瞅了对方一眼,各自吃饭。温秋宁听到于向念的话,更是笑的停不下来。他们一家人说话都太幽默了!于向念则是想起了,程景默买猪的左脚的事。自然,程景默也在想这件事。程景默给于向念夹了一块猪脚,“你吃一块。”程景默怕再次引起于向阳和林也的争锋,他只敢说吃一块,都不敢说吃一块猪脚,或是猪手。于向念咬了一口,问:“这是猪的左边还是右边?”于向念也怕。程景默:“左边。”“哈哈哈···”温秋宁实在是憋不住的大笑了。今天是她听过最搞笑的事,一下是猪手还是猪脚,一下是左脚还是右脚。于向阳:“…”看着温秋宁笑,他也觉得有点想笑。别说,温秋宁笑起来好可爱。